
来源: 日期:2020-11-09
按照济南市文明办下发的《关于全省、全市文明家庭评选复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和《市级文明家庭评选办法》(济文明委〔2016〕17号)规定的条件。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基础上,经区文明办、区妇联研究,现将章丘区拟推荐第二届全市文明家庭名单公示如下:
王超家庭章丘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警察
张波家庭章丘区统计局办公室负责人、妇委会主任
宋海燕家庭济南予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、山东省儒学发展促进会副会长
董海英家庭山东佳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经理
崔梅家庭章丘区绣惠街道妇联主席
时乃胜家庭章丘区刁镇街道崔高村党支部书记
公示期为2020年11月9日——2020年11月13日。在公示期限内,如有异议,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件或电话的形式向区文明办或区妇联反映,并请注明本人真实姓名、单位和电话,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。
区文明办联电话:83214273地址:龙泉大厦12002房间
区妇联电话:83212860地址:龙泉大厦10063房间
济南市章丘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2020年11月9日